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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欺诈案例
您租房时被不法中介骗过吗?被虚假广告唬过吗?被假房东坑过吗?近来本报不断收到租房者的投诉。面对租房者屡屡“踩雷”和房屋中介、房源广告玩儿的各种“花活儿”——
1、中介提供信息有诈 案例:王先生在报纸上看到某中介公司的广告:出租带家具、家电、电话的一居楼房,租金每月800元。王先生打电话后却得知该公司此房已经出租。但公司说可以提供长达一年的信息服务,只要信息费300元就可以让王先生自己直接与房东联系而不用再付中介费。王先生认为这样挺划算,就交了信息费,该中介公司开出收据:今收到王先生交来租房信息服务费用300元,有效期一年。随后该公司给了王先生两条租房信息,王先生马上与房东联系。一个电话接听的人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另一个呼机则是始终没有回电。在王先生的一再要求下,该中介公司又给王先生提供了几条房源信息,和前一次如出一辙,王先生仍没租到房。这种信息服务太糊弄人了!王先生要求退还信息服务费。该公司称:我们已经提供了信息服务,是否租到房是你自己的事,且服务期未到一年,拒绝退款。 分析:信息服务主要是以格式合同形式进行“服务”,签订一个长期的信息服务合同或在收据发票上注明有效期(一般是一年),收取少量费用(一般是500元以下)。因为合同是长期的,王先生短期内没找到房并不能说明信息服务存在问题,所以即使向消协或工商局投诉,也牵扯不清。而中介公司的信息费则踏踏实实地赚上了。所以,对中介公司一定要加以分辨。
2、 租户冒充房东真黑 案例:李先生从网上看到一条出租信息:北京西站附近一居室月租900元,立即与“房东”联系。“房东”要求年付,双方相互验了证件并签订了租赁合同,李先生付了一年的房租10800元。没想到,入住才半个月,真房东露面了。原来,和李先生联系的“房东”其实也是一个租户,房子租期快到时,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等求租者上了“钩”,就假造证件骗一把,之后溜之大吉。被骗的李先生没有办法,只好搬出、报案。 分析:真正的房东可以通过验看房产证、身份证证明,如果房产证未发,可以验看购房的发票、分房通知书、购房合同等。如果没有看到以上证件的原件,是非常危险的。双方应互换证件复印件留存。租房者切不可只图便宜,万一被假房东所骗,被真房东赶走,那只能吃哑巴亏,自认倒霉了。
3、 房源广告误导,真晕! 案例:赵小姐刚到中关村一家软件公司工作,由于家远想在公司附近租一套月租1000元左右的一居楼房。查阅报纸,发现上面租房的价格仅仅600到800元。打电话过去,对方却说此房租出,或说此价是合租价。总之这套月租便宜的没有了,但有条件更好的,不过贵一些。广告和实际上说的满不是一回事!赵小姐如堕五里雾中:一居月租到底该是多少? 分析:月租600到800元?中介公司会说那是筒子楼没有卫生间或说这是合租价等等,他们知道,赵小姐的要求高,不会去住筒子楼,不认识的人也不会去合住。这样说来,广告的提法并没有错,也不算虚假广告,顶多算个“误导”。
4、没谱儿的“信息费”
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董颖女士最近遇上了一桩窝心事。前不久,董女士一位南方朋友打来电话,说要来北京发展,请求帮忙租套房子。于是董女士来到北京西站附近北恒大厦六楼一家房屋中介所。
听完董女士的要求,房介所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手头正有一套房子,户型、设施、地段、价位都合适,只要缴过“看房押金”,两天就可看房、入住。事情如此顺利,董女士满心欣喜,当即按房介所的要求缴了1000元钱。工作人员解释:“押金”是为了防止房客和房东见面后“撇开”中介所。成交后,将扣除中介费退还。当晚,董女士与朋友联系,说房子基本安排好了。朋友当即从南方飞到了北京。
第二天,董女士和远道而来的朋友一起来到中介所,要求看房。公司当即安排,但路上工作人员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随后一脸惋惜,称房东老母突然生病,看房只有拖到次日。无奈,董女士安排朋友在宾馆住下。
随后的一周里,董女士和朋友每天都去中介所要求看房,但总被种种理由推脱,于是他们要求退还费用。但中介所说房子迟早能找到,决不退费。争执中间,中介所逐步显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对董女士的要求不理不睬,甚至采用流氓手段恫吓。由于董女士实在没有闲工夫和这伙人展开后这些信息便成了中介的房源被有偿提供给求租人,至于求租人和出租人是否联系、是否成交都与他们无关了。一般每天都会有十几个找上门要看房的,春节或是九十月份高峰期的时候,经常都要赶场似地带着租房者去看房。
6、一套房榨取三份利润
记者走访后还发现,一些证照齐全的房屋租赁公司,尽管不收取“看房费”,但也有自己“独特”的经营之道。
在蓝岛附近某宾馆内一家房屋银行的办公室里,李女士提出要出租一套方庄的两居室。在工作人员检查李女士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时,李女士也对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资质证书进行了检查,“一切都很正规,甚至连一般中介公司少有的经纪人资格证都不缺。”
可让李女士始料不及的是背后的“猫腻”。一套刚刚装修完的60平方米住宅(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在家具、电器齐全并且基本全新的情况下,出租的价格从1800元被“砍”到了1300元,并且合同中约定,房屋银行每13个月支付李女士12个月的租金。也就是说,李女士每年要向房屋银行交纳一个月的中介费(1300元)。以后,李女士又得知该房屋银行在代理出租的过程中,将租金提高到了每个月1600元,并且也向租房者收取了一个月(1600元)的中介代理费。两个月的手续费和每个月300元的中间差价一共三份利润,房屋银行就这样在欺左瞒右中将这三份利润心安理得地划入了自己的账户。
记者从北京市房屋管理单位了解到,这种吃差价的行为是管理单位明令禁止的。按照规定,房屋中介机构在此项服务过程中,只能收取一方的中介管理费,并且是每年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额度。
专家们指出出“黑中介”的几大特点: 1、游说时天花乱坠,租房者的条件都能满足; 2、门脸小,两三个人几部电话,以便“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3、说是先交看房订金,不满意可退款,其实挣的就是这份订金,手中并无房源。
消协提醒找房者: 1、砍房价不要贪便宜; 2、找房时多咨询; 3、办手续、交费后保留凭证; 4、有问题及时投诉; 5、签合同时带律师或懂法的人; 6、寻找正规中介。
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认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越是“急于求成”的房主和房客越容易上当受骗。杨律师提醒租房者, 一是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公司,并认真、仔细地查看是否具备“两证”; 二是对房主要核实其房屋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房屋出租许可证”、“住房出租安全许可证”。如果没有后“两证”,房屋的出租就属于违法行为,所签的租房中介合同应为无效; 三是签订租房中介合同时要谨慎,对中介不成、退还收费和押金要有明确规定,不要急于交款成交; 四是票据应注明是“押金”,而不是“信息费”,并应妥善保管合同单和票据。“拉锯战”,只好自认倒霉,结果让这家黑中介白白占了便宜。
5、贼喊捉贼的“中介勿扰”
“都说房屋中介专骗那些急于找房的求租人,没想到连我这个出租房屋的都给骗了!”陈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为出租一套两居室,自己向某报分类信息中一个注明“免中介,大学毕业”的求租人打了个电话,可一天以后,陈先生一家就陷入了一场噩梦———每天有近百个求租电话不分昼夜地打到家里和他的手机上,全家人一听到电话声就发怵。
记者在一家知名的房屋租赁网站的北京站点上特意挑选了10个明确标明“中介勿扰”、“中介免谈”字样的个人房源信息,一一致电咨询,没想到10个房源的主人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房东,均是房屋中介机构,而且基本上都是以收取看房费或信息费为500元。 一位自称干过一年房屋中介的先生告诉记者,所谓的求租人其实就是一个房屋中介,他们打出“免中介”求租的幌子,让人觉得刊登广告的人只是一个普通的求租者,可等房屋出租者打来电话时,他们却对出租人进行详细的“盘问”,将出租人的资料全部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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